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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危机(中)

上一篇文章中,简要的从微博中的监管方和使用方说了说微博危机的可能性。在这篇文章中将尝试从监管方说说微博可能面临的几个危机。

问题一:什么赋予你网络言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中详尽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可是宪法哦),其中有几个条款都有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问题二:什么东西赋予监管者权利

以我一个新闻系的学生对于宪法的道德上的解读来说:首先对于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任何的借口都是无权剥夺的,这就好比你不能未经审判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生命权等《宪法》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其二,对于类似于通信自由的权利,只有两点理由可以赋予监管者权利,其一是国家安全(这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这个一般人很难碰到),而正是因为在国家安全规定上的模糊化使得普通人的各种自由随时都可以因为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被剥夺。在我们国家,现在还很少人去解读究竟在中国哪些东西是不能说的,但是我却在Google上找到了一篇关于美国的宪法与言论自由的文章

问题三:互联网上什么东西不能说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肯定等同于线下的言论自由,这也就意味着在《宪法》没有具体指出什么东西不能说的情况下,互联网上也应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的状态,但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基于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道德伦理,很多东西就是不能说的,比如说反人类啊,色情啊等等,但是这些东西肯定不会在惜字如金的宪法上出现,因而一切的限制都是对《宪法》的再解读的结果。所以我查了一下李永刚先生整理的16个互联网法规的内容,基本上所有的规定或者条例都规定了以下九个雷区,下面引用的部分来自1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问题四:现代版的“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首先这句话来自于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下文是“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拿这句话来形容我们现在的监管再合适不过了。互联网对于信息的无限制的复制首先打破了政权对信息的绝对掌控,这也不难理解治理互联网的主要原因是维护在互联网信息领域国家的绝对控制。现在的情况换到二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依靠着通讯网和互联网,一条简单的信息通过不多次数的转发就能够传遍全世界,并且其传播的成本相当低廉,速度难以置信地快。

问题来了,你知道的太多了。在你自己的判断体系下,你的言论根本不会涉足以上的几个雷区,甚至于还把对于这个社会的一些看法当成是“促进现代化进程”的爱国行为,我想那些“连接被重置”的网站里面恐怕也没有几家是成心踏足雷区的。尽管你认为你的言论是善意的、爱国的,但是总有一些“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你的人,他们会认为你煽动了某种社会中的抗拒情绪,尽管你只是发了几句关于某部法规的牢骚,他们会认为你破坏社会主义,尽管你只是质疑为什么宪法里面规定的东西总不能真正被实行,他们会认为你侮辱人,尽管你只是在揭发某些官员的不正之风,他们甚至说你侮辱国家荣誉,尽管你只是善意的观察这个社会存在的种种不公平。好了,被这样的推测之后基本上就可以认定你不对了。关于这个问题具体的分析请移步(这里

问题五:“可观察性偏见”

这是李永刚先生在《我们的防火墙》中总结的互联网政府内容监管的特点。可观察性的偏见首先在于对互联网作用的偏见,我不止一次说过政府现在大大高估了互联网对政权的威胁,并且始终对互联网言论执行抵触的态度;其次在于对互联网监管的手法上的偏见,他们把互联网也看成“科层”制度搭建起来的官僚社会,这也直接造成了监管上的缺失,由惩罚和震慑为主导的监管制度很大程度上打击了网民们的积极性,而在人文关怀和激励上却存在这大大的缺失。各种一刀切、粗暴的监管政策不断出台,对于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权利缺乏最基本的保障,这点不但违反了《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关于个人财产权的规定,甚至我还认为目前公信部等有关部门的粗暴手段是大大的违宪的。

可观察性的偏见源于准备不足。主管着社会意识形态的监管部门首先就没有做好这个国家进入网络时代的转变,对于互联网的发展缺乏着应有的引导和发展的过程,而是像对待报纸电视等其他媒体一样希望通过国有化、一言堂等简单化的手段进行治理;其次是认证体系对互联网的种种刁难,对于“去中心化”的互联网,监管者们依旧希望通过既有的批准体制等媒体管理体制进行管理,这也造成了网络媒体准入门槛的提高,言论的成本也大大提高;再次是使用者对于互联网言论自由的片面理解,这确实也造成了现在互联网上的种种乱像,使得有关部门开始深度怀疑互联网对于社会稳定的影响,关于这一点将在第三篇文章中说明。

5 条回复

  1. Ray Chow 的头像

    说的很好,公开的屏蔽一些敏感信息我是不反对的,但是长城影响到了人们正常使用互联网,本来浏览一些正常的信息却被重置,反而激起一些人的好奇,结果适得其反。

    1. Kinas 的头像

      如果GFW公布一份实时更新的名单就好了,谁还怪他干嘛啊~~~ 但是一旦公布那份名单就必然会揭开一些常人不知道的内幕,那就麻烦咯~~~

  2. itopdog 的头像

    我的微博开了,但没怎么用

    1. Kinas 的头像

      基本上围脖是同步twitte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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